赠与合同有以下情形可以撤销: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和赠与人有赡养义务但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撤销权一经行使就有效。因为撤销权是一种形成权,其行使效果是消除赠与合同关系。因此,赠与人在交付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可以拒绝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应当因失去取得赠与的合法依据而返还赠与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