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从国外进口产品所需要的手续包括有:海关清关、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行产品检验、取得卫生证书等。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五条_x000D_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_x000D_
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_x000D_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申请,经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予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