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这足以判断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家庭暴力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想继续离婚,可以选择上诉后获得判决或裁定,任何一方不接受判决,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判决自收到第二天起计算15日内上诉,自收到裁定之日起第二天计算10当天上诉。如果不想上诉,也可以选择六个月后起诉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