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条规定,“国土、矿藏、森林、山岭、草原、水域、海域、自然资源以及其他由国家所有或者规定为国有的资源,实行国家所有或者所有制”。也就是说,我国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虽然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土地,但是他们只是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无权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获得通常是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实现的,并且土地使用期限一般都有限制。此外,个人或组织也不能拥有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过,他们可以通过购买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或者租赁土地使用权来获取土地使用权,从而开展农业、建房等活动。但是,这些土地使用权均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和限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使用或转让土地。
【法律依据】:
《国家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