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没有户口本不能办结婚证。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结婚证丢一个怎么补办
结婚证丢了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丢失一本的影响具体如下:
1、结婚证丢了一本,对没丢证的一方是没有影响的。
2、结婚证丢失的一方,需要用证时,可以用配偶的结婚证,具有同等的证明力,这种情况下也是没有影响的。
3、丢证的一方在提出离婚时,民政部门或者法院会要求提供结婚证,丢证这种情况会有影响。
此外,办理结婚证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
1、本人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证明。
另外,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强加胁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需要说明的是,属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如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如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
另外,补办结婚证的程序中,若需委托他人来补办结婚证,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