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在本市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二、本政策施行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三、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四、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辙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五、限购区域调整为本市行政区域(暂不含浏阳市、宁乡市)范围。
【法律依据】: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在本市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二、本通知施行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三、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四、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辙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五、限购区域调整为本市行政区域(暂不含浏阳市、宁乡市)范围。
六、本通知自2017年9月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