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
1、做房屋抵押手续有申请抵押登记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步,那就是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这时申请人就需要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
2、做房屋抵押手续有受理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则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并且会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做房屋抵押手续有进行审核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如果经审核符合规定,则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做房屋抵押手续有进行登记
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被核准后,登记机关会在其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5、做房屋抵押手续有收费发证
登记机关会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给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抵押登记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做房屋抵押手续有立卷归档。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贷款通则》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