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离婚不一定需要写离婚协议,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一般需要载明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以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财产清单、分配方案以及变更手续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