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可以,需要本人办理1、市(县)城区范围内。(1)办理条件:迁入地的住所为合法固定住所,无居住条件的商业用房、违法建 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2)办理手续: 书面申请报告;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