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2020年末,国家在“三农”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在农村攻坚脱贫战略完成之后,要设计5年的过渡期,从而保障农村实现脱贫致富的贫困居民能够稳定实现脱贫,所以在2021年将会推动继续“四个不摘”,即摘帽子不负责,摘帽子不采取政策,摘帽子不合作,摘帽子不卸监督。除此之外,国家也出台了《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进行监察,确保这些已经实现脱贫致富的贫困居民不会重返贫困。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