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找主审法官当面谈,最好带着你的律师,你自己去他两句话就打发你了。去当地人大法制委、检察院、纪委等部门反映,要写成书面的,详细说明情况,要多催促他们几次,别交上去就不管了。写信给当地市委书记、市长反映情况,他们收到后都会签批给下面,至于下面怎么办就不知道了,你要继续跟进,去市府大院正常上访,态度要端正(非访,缠访闹访是违法的,切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