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首先是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其次是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同时,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