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离婚条件有: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