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中的管理和服务对象是指

律师回答

《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及相关解释
      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
      1.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
      2.严禁领导干部之间、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3.严禁接受下属或地方公安机关宴请。
      4.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
      6.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正确适用《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的解释
      第一项“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中的“工作日”是指除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周一至周五。“其他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特勤、铁路、缉私、民航、移民等系统对工作时间的界定。
      第二项“严禁领导干部之间、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中的“领导干部之间”是指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相当于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干部之间,包括上级不得宴请下级。“单位之间”是指公安部各直属单位、垂管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外单位之间。
      第三项“严禁接受下属或地方公安机关宴请”中的“下属”是指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既包括与该干部存在领导关系的人员(同事关系),也包括处于该干部领导或者指导之下的下级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和指导关系)。
      第四项“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中的“管理和服务对象”是指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职权行使或职权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与本单位日常运转相关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项“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中的“私人会所"是指实行会员制或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 美容、娱乐、住宿、 接待等场所。“一桌餐”是指宴请地点避开饭店餐厅、私人会所等传统场所的一种更为隐蔽的违规宴请形式, 躲藏在一些并不用 于日常居住而是专门用于宴请招待的居民住宅等其他场所内,同时宴请规模更小,一般现场仅设一张餐桌,其伪装程度接近“家庭聚餐”,但实质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第六项“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是指任何场景下,都不得无节制过量饮酒,以致因酒误事、影响正常执行公务,或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等酗酒滋事甚至酒后驾车肇事等。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一、公务人员不能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 二、由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礼品不分价值高低,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都属于违规。 三、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不能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配饰服务。 【...查看全文

国有企业能不能宴请管理服务对象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国有企业不准参加公款宴请,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都属于属于公款宴请,是禁止参加的。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到企业开展公...查看全文

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处分依据?

律师分析: 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处分依据为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对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行为作了相应规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查看全文

管理服务对象如何界定

法律分析:①内容和格式。报告应完整。报告的文字表述、排版、外观要求:报告名称、格式、用语规范用法规、标准应完整正确字简洁、通畅,表述严谨、前后一致、逻辑性强,无错别字、漏字,标点符号使用正确版规整、前后统一,装订美观大方。...查看全文

管理服务对象如何界定

一、管理和服务对象 这里的管理和服务特指的是公权力机关的职能职责。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公权力具有强烈的扩张性,天然具有异化的特质,必须受到严格的约束和控制,即法无明文皆禁止。公权力最直接...查看全文

管理服务对象如何界定

一段时间以来,党员领导干部向商人借用钱款的问题线索不断出现。处置该类问题线索是否需要给予党纪处分还存在一定争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查看全文

管理服务对象的界定规定?

法律解析: 1、中央八项规定的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查看全文

管理服务对象的界定规定?

律师解答: 1、中央八项规定的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查看全文

管制的对象和期限

法律解析: 管制是我国创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方法。它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查看全文

餐饮管理服务和餐饮服务的区别

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名称上看着没什么区别,但实质上还是有区别的。主要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餐饮管理主要是注重管理,有无实体店都可以;餐饮服务,主要是注重服务,要拥有实体店。2、餐饮管理公司是主要从事商业服务的,说白了就是管理公司,管...查看全文

慢性门诊服务对象的申请要求

慢性门诊办理条件:住院后直接在医院申请,或在医保中心申请,包括住院未申请资格的、异地住院的、使用门诊病历申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审需在待遇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查看全文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标准了哪些情形?

法律解析: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规定了以欺诈方式欺骗客户,或者是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客户的,非法集资,以及态度生冷硬等行为都属于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2...查看全文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标准了哪些情形?

法律解析: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规定了以欺诈方式欺骗客户,或者是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客户的,非法集资,以及态度生冷硬等行为都属于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2...查看全文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标准了哪些情形?

律师解答: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规定了以欺诈方式欺骗客户,或者是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客户的,非法集资,以及态度生冷硬等行为都属于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2...查看全文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规定了哪些情形?

律师分析: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规定了以欺诈方式欺骗客户,或者是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客户的,非法集资,以及态度生冷硬等行为都属于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2...查看全文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规定了哪些情形

法律解析: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规定了以欺诈方式欺骗客户,或者是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客户的,非法集资,以及态度生冷硬等行为都属于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2...查看全文

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规定了哪些情形

法律分析:对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行为规定了以欺诈方式欺骗客户,或者是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客户的,非法集资,以及态度生冷硬等行为都属于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查看全文

法律援助律师的服务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的含义及条件,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的法律责任。法律援助律师包括广义援助律师和狭义援助律师,他们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成为法律援助律师需要取得执业律师资格并向司法局申请,通过面试和考试后可以成为援助律师。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查看全文

法律援助服务对象范围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包括请求国家赔偿、社会保险待遇、抚恤金等,以及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自诉人和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应为这些人提供法律援助,无需对其经济状况进行审查。...查看全文

广州荔湾区计生服务证办理对象

法律解析: 凡广东本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均可以按照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