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的规定,二者的区别在于:1、传授方法罪是独立的罪名,而教唆犯需要依附于主犯的犯罪行为才构成犯罪;2、传授方法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只是希望传授犯罪方法,没有犯所传授的罪的故意,而教唆犯的主观上有犯所教唆的罪的故意;3、教唆犯可以减轻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