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一般欠债不还执行期多长时间?
1、一般欠债不还执行期为6个月、或者是3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被12篇案例引用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听证。
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当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
承办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二、欠债不还钱金额达到多少可以起诉?
1、不管是欠钱多少都可以进行起诉的。
是否可以起诉与欠款金额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要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和对方存在明确的借贷关系,就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也可以先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处理。
2、个人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其次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认为有的证据自己无法取到,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自己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
(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案件原告交费通知书,原告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
(4)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
(5)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要不要法官回避,如果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就说要回避,否则就说不需要。
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原告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原告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辩论机会,但如时间拖长就可能只有一次。辩论结束,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去拿判决书。
(6)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如果原告认为案件可能对自己不利,或者说同个诉讼标的还有其它诉讼方式,或者说不准备起诉对方了,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允许原告撤诉,然后给案件当事人一个一个裁决书,原告可持裁决书向审判法官申请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用。
(7)拿到判决书后,如果认为判决不公平,那么就要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那么就要写上诉状,然后提交给审判法官,由法院连同一审资料提交给二审法院。
上诉人要记住的是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缴纳上诉费,该上诉费用与缴纳时间与方式在判决书上末尾有写明,法院不会再通知或提示。如果错过就无法上诉。
(8)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案件原告不上诉,对方也不上诉,但对方又不愿意爽快赔偿损失给自己,此时就需要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
借款人借款不还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若是出借人向法院起诉之后,法院判决借款人履行还款的义务,但是借款人在法院判决的既定期限内依旧没有还款,此时对于出借人来说,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同意强制执行,一般执行期为3个月、或者是6个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被12篇案例引用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