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受理的案件,这种犯罪事实已经客观存在,不是主观猜测;现有证据并非毫无根据;
2、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处罚。
行为仅构成犯罪,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立案,属于自己管辖。
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无论是失职,都必须管辖;不应该管辖的必须忽视,管理是越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