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赔偿协议可以公证,公证是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后对离婚赔偿协议进行公证,可以增加离婚赔偿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办理离婚手续前,离婚赔偿协议公证无效。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继承;
(二)财产分割;
(三)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