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法治社会,办理任何事情都需要遵守法律,所以律师也就成了炙手可热的职业,根据律师结算工资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授薪律师和提成律师,很多人不太了解两者的区别,那么,授薪律师提成律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授薪律师提成律师的区别
授薪律师就是拿固定工资的,只不过有的所授薪律师的工资从所里出,有的所授薪律师的工资是合伙人自己出,这取决于这家所是怎样的管理模式。但不管怎样,授薪律师就是拿着包月的钱,干着不计流量的工作。所以授薪律师做的案子要么是所里的、要么是合伙人的,总而言之一句话,谁给钱就给谁干活。
提成律师就是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己开拓市场、挖掘客户,自己收律师费,扣掉所里的管理费用和税,剩下的就是自己的。既然是自担风险,那么肯定是不强制坐班啦。
1、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行政诉讼上的法定代理,是为无诉讼能力的当事人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行政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权的产生和代理权限的范围必须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
(2)法定代理人所代理的被代理人,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法定代理不仅是一中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没有诉讼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被指定的法定代理人不得拒绝。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的这种指定代理不是诉讼代理制度中的“指定代理”,被指定的人仍然是法定代理人,而不是指定代理人。
2、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诉讼代理活动中,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代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三、律师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享有的权利
根据《律师法》第25条第2项、第30条、第31条和《行政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律师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享有如下权利:
律师依法执行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涉;
律师就自己所承办的案件,有查阅案卷和证据材料的权利;
律师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在庭审阶段,经审判长许可,律师有权向被告、证人、鉴定人直接发问,或者申请法庭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申请重新进行鉴定或勘验;
律师认为委托人没有如实陈述事实,或提出无理或违法要求时,有权拒绝担任其代理人,已担任代理人的可以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授薪律师提成律师的区别的相关内容,授薪律师和提成律师是不同的,简单来说,授薪律师就是拿固定工资的律师,而提成律师就是没有固定工资的,是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