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需要安置房与被拆迁房两个房屋的产权证;
2、拆迁安置协议;
3、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4、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5、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