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广西税务12366交房契税流程如下:
1、点击此处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左下角“办一办“-“移动办税”;
3、点击下方“办税”-“增量房缴税”;
4、进入页面后阅读办理须知,进入房屋坐落地页面,确认房屋坐落地后进入房屋信息展示页面,选择对应的房源,此时可以查看合同编号及相关信息,确认房源信息;
5、进入买方信息页面,填写并确认;
6、进入家庭信息页面,可以添加配偶信息和子女信息,填写后确认,进入诚信保证书页面;
7、进入申报表页面,点击“去缴款”即可。网上缴费需一次性缴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