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丧葬费是指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工作中死亡,其家属为了处理死者后事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花费、购买普通骨灰盒、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抬丧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一、领取丧葬费算继承遗产吗
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也是不可以继承的。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具体理由如下:
1、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具体范围如下: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
2、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3、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
因此,丧葬费虽然是财产,但不是当事人的遗产,遗产通常是要当事人在死亡之前就留下来的,个人相关财产才能够作为遗产区继承,如果是丧葬费,那么它和死亡抚恤金一样,都是一些机关因为当事人的死亡进行的相关赔偿或者补偿的可以转让的相关财产。
二、老人丧葬费是否可以立遗嘱
老人丧葬费不可以立遗嘱。丧葬费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通过立遗嘱支付丧葬费,涉及遗嘱分配丧葬费的条款无效。
丧葬费不能成为遗嘱的内容,因为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丧葬费是死者近亲属处理丧葬事务时发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骨灰盒费、骨灰储存费等。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经济帮助,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丧葬费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埋葬死者是近亲属或遗产继承人的义务,也是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安息死者也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安慰。亲属或者继承人支付的丧葬费可以从支付的丧葬费中扣除,不足部分应当与其他继承人或者近亲属分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合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