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几年后,财产可以收回
1、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没有时间的限制。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综上内容所述,离婚后,双方结束夫妻关系,关于孩子抚养和财产的事情也解决掉。如果女方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隐藏共同财产,想要追回财产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时效是离婚登记后一年内。经过查明,的确存在这样问题,转移财产一方会少分甚至不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