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处委托书要多少钱
公证处委托书多少钱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三、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一般是200左右,要到当地合法正规的公证处,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材料,而且需要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去进行有关事宜的商定签署,对于委托的内容可以提前写出一些,在与公证处人员可以更快的办理委托,有特别情况的可以咨询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