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呢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没有补偿的。合同到期表示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解除。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分别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我们在入职的时候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员工权益的保障手段,那你们知道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呢下面就对法律的相规定进行分析。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3、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以外,有补偿。经济补偿是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不一定有经济补偿金。要看是谁提出的不续签,以及原有劳动条件有没有降低。如果是单位保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