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一、遗产放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申办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并且注意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2、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3、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4、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的确享有继承权就可以。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二、放弃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上述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政府证明;
7、被继承人父母死亡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继承的,应当提供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