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机构提出反恐怖主义的申请,包括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具备反恐防范能力的企业、组织等,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需承担主体责任。这些单位需要建立反恐怖主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尤其是安保人员等专业队伍,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操作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个人作为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机构申请的主体,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个人具备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举报可疑行为的民事权利,并可通过警方举报渠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机构提供情报线索和协助。除了上述主体,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机构提供有关恐怖主义活动的线索和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 单位、个人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机构申请反恐怖主义行动,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接受监督管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