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未来,水口南旋片区将打造成为惠州市东江科技城北部集创意、研发、生产一体的创新型产业组团。此次规划的水口南旋片区,位于水口街道北部地区,总用地面积约 168.56 公顷,包括了南旋片和下源片两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