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收费标准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提供保证。 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