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完全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除上述继承人外,依靠被继承人支持的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支持被继承人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