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商家先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申报要求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获得辖区城管中队的意见;
二、带着城管监察中队的意见到各区的便民中心申请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
三、便民中心同意其申请后,带着申请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中队发给商家一份市区户外门头招牌设置门面装修许可证以及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副本,持有这两个证件,商家才能进行广告设置装修,但注意必须在两份证件中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施工,限期内若不能按时完工,需要延期也应再向城管部门申请。
四、装修完工后,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报备,城管监察中队到现场对完工的户外广告检查,与申请规格、样式无误后,换发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正本)。
另外,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是一年一审,期满后如要继续使用,商家应于期满前按有关规定提出设施设置申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会被视为非法设置。
最后,办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需提供的材料有:
1.写明店铺具体位置、设置物结构(材质)、尺寸(长、宽、高)的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3.原设置位置图片及欲设置物效果图。
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