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医保卡可以在药店用吗
到药店买药,只需要亮出电子社保卡的二维码,像平时购物结账一样扫码付款即可,药费就会从医保余额里直接扣掉。到医院看病时,市民先关注医院的支付宝生活号;就诊结束后,支付宝里将收到由医院生活号推送的待缴费信息,点击进入后选择“医保支付”,就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一键结算。或许很多人担心电子社保卡的安全性,对此,人社部表示:“安全性可以放心”。电子社保卡以保证持卡人信息准确、安全为根本前提,用户领卡和用卡时,均需要第三方平台与全国社保卡平台进行实时校验确认,并结合电子认证、刷脸认证等互联网安全技术手段,确保是“实人、实名、实卡”。同时,就诊买药等相关信息均由医院、药店与医保系统直接交互,数据不经过第三方平台,确保用户信息安全。通过支付宝开通绑定电子社保卡,就医购药不用携带现金、随时随地查询参保信息和医保账户余额、刷脸进行活体检测确认本人,在线办理养老金年审等。买错了药还支持当日退款,可以通过支付宝刷码进行退款。
新生儿医保卡在哪里办
一、新生儿要参加医保首先要做参保登记。新生儿的监护人需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复印件和一寸新生儿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由经办人员签名盖章后,把参保登记表送到市医保中心居民科制作社会保障卡,缴纳医保费。二、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需要以下资料:1、要带上户口本(首页和小孩户口页的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和一张蓝底或者红底的新生儿一寸照片(有些地方需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即可。2、从参保手续办理到拿到新生儿医保卡,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一般来说,只要是出生12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可随时办理参保手续。每年交纳的医保费用是50元。3、新生儿在出生一年内,随时都可以办理,但地税是每月6-25日受理社保。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社保卡,可以报销从出生时到现在的费用。若三个月以后办理社保卡,就只能报销从办卡起时的医疗费用。4、不过现在带户口本可以直接去居委会拿表格办理,只要居委会能查到你宝宝的户口信息就可以直接办理,不用再去地税。然后拿委托号去银行办理代扣手续。再去劳动力大厦办理社保卡,要带上户口本、你的身分证。
医保卡进度查询在哪里
一、网上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查询社保办理进度,可以登录当地的社保局网站或者社会保障卡网上服务平台,找到相关查询工具,输入身份证等信息,可以查看自己的社保卡办理进展情况。二、电话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也可以拨打当地的社保电话12333或者社保卡服务热线,请人工客服帮你查询社保办理的进度。三、现场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还有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社保卡办卡机构,在窗口办理社保卡查询业务。四、微信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目前部分城市的社保局还推出了微信查询社保卡进度的工具。
电子医保卡怎么激活使用,如何激活电子医保卡
打开手机,定位并进入【支付宝App】,进入到支付宝app主页面。
进入到【支付宝App】主页面后,在页面中部点击【更多】选项。
进入到【更多】选项的详细页面后,找到【城市服务】,进入到城市服务的明细中。
在【城市服务】中,页面下半部分找到【社保】选项,点击进入。
进入【社保】选项后,会提示【身份认证】,点击同意按钮,进行支付宝与社保卡绑定激活。
绑定激活页面,点击【同意协议并绑定】按钮。
通过【支付宝】app的验证机制后,就提示【绑定成功】了。
绑定成功后,会自动跳转到【电子社保卡】的详细页面,在此页面可以【社保】查询,和【医保支付】功能。
【法律依据】
《社保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农村医保卡在哪里激活?
农村医保卡激活地点如下:
一是在当地的银行网点,社保卡不仅有社保医保的功能,还有银行卡的功能,当你拿到新的社保卡之后,上面都会显示可以激活的银行网点的信息,大家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到对应的银行网点去办理激活。
二是在有医保定点的医院激活,国家有相关规定,如果你的社保卡已经完成了正常的缴费程序,你到医院看病挂号的时候,可以让医院的工作人员帮你开通社保的功能,然后你的社保卡就能够正常的使用了。
三是去你当地的社保部门激活,因为社保部门是主要负责这些事情的,所以如果你想要激活社保卡的话,是可以到当地的社保窗口办理,他们都会帮你们办理开通和激活的。
四是拨打官方的人工电话激活。
法律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