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职责范围

律师回答
摘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辞退和离职、工作时间和福利等方面的争议。投诉时效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劳动争议的投诉时效为: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延伸阅读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解决中的关键作用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解决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公正和公正的解决。其职责范围涵盖了各种劳动争议,包括工资纠纷、劳动合同解除、工作条件纠纷等。劳动仲裁委员会通过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调查和调解,最终做出公正的裁决。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还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解决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了一个公正、高效和可靠的解决途径。
结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机构,负责处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公正解决。从确认劳动关系到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再到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争议,仲裁委员会都能提供调解和裁决。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仲裁,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解决纠纷。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公正裁决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它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了一个可靠、高效的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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