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偷看别人的住宾馆记录是违法的。除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和检察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侦查权,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对于偷查个人宾馆的开房记录,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涉嫌偷窥他人隐私,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即使公安等机关查询,也必须手续齐全,层层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