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对找不到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