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
根据《关于学校和幼儿园收退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民办学校的收费按学年度收取,不得强制学生跨学年一次性预收。在每学年开始时,向学生一次性收取本学年的学费、住宿费、通勤费等。如家长自愿一次性交齐学费的,学校应给予不低于5%的优惠。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在原校继续学习的,经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学生家长提出退学退费申请时,学校可根据该生在校学习时间长短确定返退学费、住宿费和通勤费等的额度。开学上课前退学,如数退费。
已上课10天以内的(含10天),按学期收费标准的95%退费;已上课30天以内的(含30天),按学期收费的90%退费;上课30天以上的,按一个学期收费。
法律依据:
《关于学校和幼儿园收退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 民办学校(含民办公助学校)
民办学校的收费按学年度收取,不得强制学生跨学年一次性预收。在每学年开始时,向学生一次性收取本学年的学费、住宿费、通勤费等,收费时统一使用《黑龙江省民间组织专用发票》。如家长自愿一次性交齐学费的,学校应给予不低于5%的优惠。学生因特殊情况不在原校继续学习的,经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学生家长提出退学退费申请时,学校可根据该生在校学习时间长短确定返退学费、住宿费和通勤费等的额度。开学上课前退学,如数退费。已上课10天以内的(含10天),按学期收费标准的95%退费;已上课30天以内的(含30天),按学期收费的90%退费;上课30天以上的,按一个学期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