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经中心批准后,向申请人发出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将所有原件带到银行签订合同,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订的合同材料等待房屋出卖人盖章;
5、申请人持担保贷款合同到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的贷款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转账通知书,最后持转账通知书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