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可以自动解除。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五十一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一、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怎么解决
分情况处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因为自然人已经被认定为死亡了,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当然解除。在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重新出现,法院作出撤销死亡宣告的判决后,婚姻关系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配偶没有再婚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原来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仍与原配偶为夫妻关系,不必进行结婚登记;
2、如果配偶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与当事人恢复婚姻关系的,则不能自行恢复夫妻关系;
3、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配偶已经再婚,即使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新配偶已经死亡的,也不得因为撤销死亡宣告而自动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
二、宣告死亡是指什么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布自然人死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自然人离开住所不满4年;或者事故下落不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以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失踪期间适用四年的规定;
2、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等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例如,债权人、债务人和人寿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只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才能依法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要程序,所以申请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可以是宣告失踪的人,也可以是未宣告失踪的人;
3、必须由人民法院宣布。宣告死亡的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自然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后,发布了寻找失踪人员的公告。普通失踪公告期为1年,事故失踪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仍不能确定失踪人员尚未生存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其死亡,人民法院发布寻找失踪人员的公告,不包括在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法定期限内,人民法院宣布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日期视为失踪人死亡日期。判决中未确定死亡日期的,判决生效日期为失踪人死亡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