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私藏一颗子弹的没有达到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追诉标准,不涉及判处刑罚;但是根据子弹是否军用和杀伤力大小等不同,有达到定罪处罚标准的可能,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