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证据是由纪检委或者与案件当事人有关的人提供的。但在提供贪污罪的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书证的收集。贪污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人贪污公共财产的行为往往反映在财务账面上。因此,在办理腐败案件时,必须注意收集财务账面、文件等书面证据。收集这些书证往往是认定贪污犯罪、突破案件的关键;
2、注意收集行为人主体身份的证据。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一般主体不能单独构成贪污罪。要准确认定贪污罪,必须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的主体身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