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成立要件,前已述及;但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上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则非合同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谓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理解为既具备成立要件、又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
一、有效合同成立要件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则要看情况,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如果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那么合同就在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如果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或条件,那么约定的生效时限或条件满足时才能生效。
2、发生时间不同。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经过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
3、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而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肯定,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4、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成立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问题,而不涉及国家意志,因此如果合同不成立,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涉及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而无效合同因为在性质上违反国家意志,所以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会引起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三、合同的成立是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还是合同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成立既不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也不意味着合同必然受到法律保护,如无效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的,它取决于国家法律对该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合同成立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而合同是否生效,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所作的肯定或否定的态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