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2、申请人办理知识产权的评估、验资和权属转移手续。3、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4、登记机关作出准予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程序。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申请人办理知识产权的评估、验资和权属转移手续。(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登记机关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依法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受理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3)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