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如果在上诉期内,可以提起上诉。
2、如果超过上诉期,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对一审提出适用一审程序,对二审提出适用二审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未成立,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4、如果仅是文字错误或计算错误,可直接要求承办法官裁定更正。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百九十九条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由派员出席法庭的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