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领取低保和父母收入存款没有关系。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本市重残无业人员,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
2、本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含本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补贴;
5、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当符合本市社会救助有关认定标准。
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3、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符合申请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条件的,可以申请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服务。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