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监狱中的在押人员存钱的,可以直接到监狱和管理人员沟通,报上在押人员姓名就可以,如果是亲属在外地的,可以致电监狱管理人员,询问是否可以汇款及汇款账号。如果采用邮寄的方式的,钱物由监区内勤或者狱政科工作人员前往所在地邮局领取并接受检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