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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申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其原工资性收入的百分之八十发放。单位增加工资...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申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其原工资性收入的百分之八十...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申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其原工资性收入的百分之八十发放。...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就已明确规定,在婴儿未满周岁前,用人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期间给予二次哺乳时间,每次(每个婴儿)30分钟;亦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及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哺乳假法律规定 为了维护女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哺乳假最新规定是什么1、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服务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月的哺乳假。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查看全文
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服务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月的哺乳假。 哺乳期工资计算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2、生育,第二个子...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为一年,特殊的可至多延长至6个月。1.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为一年,特殊的可至多延长至6个月。1.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为一年,特殊的可至多延长至6个月。1.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具体如下: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具体如下: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查看全文
上海户籍与外地户籍人员办理港澳通行证的详细流程、办证材料、收费标准等信息可详见下文。办理对象: 本市户籍居...查看全文
您好~关于哺乳假,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可以给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而哺乳假的薪资标准一般是按照本人薪资的百分之八十来发放。同时哺乳假和哺乳时间是不同的。在正常上班后,每日至少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依法享受哺乳假,用人单位不得损害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利。 法律依据 《女职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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