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2024-2024年度
供暖缴费公告
广大热用户:
因供热企业无法承担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任务,为确保今冬明春供热工作有序开展,让城区居民度过一个温暖舒适的冬天,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由会宁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城区集中供热任务,现将供热缴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缴费标准
2024-2024年度供暖季为5个月,缴纳取暖费以整个供暖季为单位,不分段收取。取暖费收取标准执行会宁县物价局〔2013〕21号文件。收缴标准为:1、居民住宅每月每平方米4.6 元;2、行政事业机关办公、学校、医院、幼儿园等每月每平方米 5.6元;3、工商业服务(宾馆、饭店、旅社、工厂、公司、剧院、礼堂、 体育馆等)每月每平方米6.2元。
三、收费单位
会宁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唯一收费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取暖费。
收费单位:会宁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2MA71LXAP3U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县支行
账 号:61012201800008593
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