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静心苑康养中心医养结合体项目、史院乡邵庄村邵庄北路建设项目、寿县众兴镇新店街道钢构车间项目、古沟回族乡顺鑫黄牛养殖项目、寿县攀登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等21个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