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复印件与遗嘱的原件一致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人死后户口注销房产怎么办理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开庭的证据可以开给法院吗
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原件一般情况下应当提交给法庭,但是证据原件对当事人特别重要,而且必须保存原件才能继续处理后续民事行为的,证据原件可以在法庭质证以后,提交复制件而不提交原件。当时人除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提交原件却有困难的情形外都必须要提交证据原件给法院,因为证据需要核实真实性的时候,都需要提交原件给对方当事人进行当庭质证。
三、合同复印件有效吗
合同原件复印件有效,但是复印件的效力和原件相比要大打折扣,而且在法庭审理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会对主张方产生不利影响。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八条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