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因为按照国家规定,档案是不能由个人自行保管的。如果放在自己手里,一般来说档案不予接收。为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这类档案需拿到原档案管理机构或形成档案材料的相关单位重审,有确认档案材料真实无篡改记录证明时,人才服务中心方可接收。
1、放在自己手上拿着,达到一定的时间则会变成死档。
2、放在自己手上容易破损或者私自拆封,要是拆开了,则档案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将存在疑问。
所以要想人才中心接收你个人自己手里的档案,就必须做到两点:
找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地方开无篡改记录证明。
通过公对公的方式存入人才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